南教体〔2023〕51号
关于调整部分教育集团成员校的通知
各乡镇学校、县直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设义务教育片区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共同体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立“一所城区优质校+一所乡镇中心校”的结对帮扶机制、实行城乡教育联盟发展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近期部分成员校校名变更,学校撤并等情况,为实现联盟带动全覆盖,持续缩小城乡差距,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教育集团成员校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成员校
将冈上中小由莲塘二小教育集团成员校调整为莲塘一小教育集团成员校,将冈上中学由莲塘四中教育集团成员校调整为莲塘一中教育集团成员校。
二、新增成员校
新增蒋巷中小、向塘中小为银河学校教育集团成员校。
三、调整后集团化办学成员名单
莲塘一中教育集团:龙头校:莲塘一中、成员校:东新中学、八一分校、南新中学、冈上中学;
莲塘一小教育集团:龙头校:莲塘一小、成员校:一小小蓝校区(小蓝经开区第一小学)、黄马中小、广福中小、冈上中小;
莲塘二小教育集团:龙头校:莲塘二小、成员校:河州路学校(原东新乡石歧小学)、武阳中小、塔城中小;
莲塘三小教育集团:龙头校:莲塘三小、成员校:莲塘三小滨江校区(原东新乡河下中心校)、南新中小、泾口中小、三江中小;
莲塘四中教育集团:龙头校:莲塘四中、成员校:广福一中、三江中学、广福二中;
莲塘五中教育集团:龙头校:莲塘五中、成员校:银三角实验学校、塔城中学、富山中学;
莲塘第六学校教育集团:龙头校:莲塘第六学校、成员校:塘南中学、新联学校、泾口中学;
洪州学校教育集团:龙头校:洪州学校、成员校:洪州学校滨江校区、幽兰学校、渡头学校、塘南中小、八一中小;
银河学校教育集团:龙头校:银河学校、成员校:黄马中学、昌南实验、向阳学校、蒋巷中小、向塘中小。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创新发展。各集团龙头校要全面加强对片区学校共同体的领导,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形成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以学校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为目标,发挥片区学校集体智慧,交流、鉴赏各自管理制度设计、机制运行、工作实践的做法和经验习得,形成符合学校实际、行之有效的精细化管理方法,为学校高质量、高品位发展扎牢基础。
2.结合实际,特色发展。各集团学校要结及学生成长规律和学段目标,统筹制定片区学校年度总体实施计划,指导成员校研发特色化校本课程,实现片区学校课程互补共享,丰富课程资源供给。积极搭建学生学习成长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跨校际的社团活动、特色课程、联谊联赛等涵盖学习、文化、生活等多领域多主题的综合素质活动,增强师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注重实效,共同发展。各集团校要定期举行展示交流活动加以宣传推广,构建多形式的呈现方式,传播集团带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和办学成果,强化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激发办学活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均衡发展,引领片区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提档升级,最大化满足我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