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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赞美家乡”主题征文及短视频创作竞赛活动的通知
单位:教育科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强广大师生爱家乡的情感,现开展“赞美家乡”征文及短视频创作主题竞赛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从我县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全县青少年儿童充分利用节假日,亲近自然,走访家乡,使其在生活中寻找、发现和讴歌家乡美,热爱和宣传家乡美。加深对家乡建设成就、革命传统、历史文化、山水风光、民俗风情的了解,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儿童立志成才、建设家乡、报效祖国的热情。

二、活动主题

赞美家乡

三、活动对象及方式

(一)“赞美家乡”征文活动对象为小学3-6年级、中学学生,各学校组织初赛。

(二)家庭短视频创作活动对象为1-2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初赛。

四、征集时间

2023年5月20日止,逾期不受理。

五、活动要求

(一)主题征文

1.主题鲜明,内容详实,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立意新颖,感悟深刻。

2.征文题目自拟,文体不限;文字简练,条理清晰,语言流畅。独立创作,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小学征文字数不少于300字,中学征文字数不少于800字。

3.征文请标明学校名称、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家庭短视频创作

 1.主要体现家长陪同孩子亲近自然,让孩子充分感受家乡大自然的美景。引导孩子们大胆说出自己听到、看到的事物并夸一夸自己的家乡,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2. 作品必须健康向上,积极进取。要能展现家乡的特点。

3.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附文字及标题说明(内容为视频拍摄时间、地点或景点说明)。

六、奖项设置

1.征文竞赛

奖项设置:按小学组、中学组分设学生奖及指导老师奖,每个组别按作品数量10%、20%、30%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2.家庭短视频创作评比

奖项设置:小学及幼儿园设学生奖及指导老师奖,按作品数量分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25%。

七、作品上交要求

1.征文竞赛

各中小学校在本校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比赛基础上,择优推荐优秀作品上报,每个学校可推荐2篇文章,在规定时间内将征文作品word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以“学校+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命名)和优秀作品信息推荐表(打印盖章扫描PDF)打包报至邮箱:272529366@qq.com ,联系人:罗来斌,联系电话:85712773

2.家庭短视频创作评比

1)小学: 各小学在本校组织开展短视频创作评比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优秀视频。

2)幼儿园:以园所为单位,参赛作品需通过层层遴选,择优上报。作品先由幼儿园组织收集,并进行园内评选,每个园所限报送2-3个优秀作品至辖区学校,再由辖区学校组织评选,每个辖区择优选出2个优秀作品。

作品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以“学校(园)+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和优秀作品信息推荐表(打印盖章扫描PDF)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邮箱:1131565445@qq.com ,联系人:陶琪 ,联系电话:85710309 。

附件:优秀作品信息推荐表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0日


优秀作品信息推荐表

学校(园)名称:  (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学校(园)名称

作者姓名

征文(短视频)题目

指导老师

参赛组别

(小学、初中、高中)

联系电话

 

 

 

 

 

 

 

 

 

 

 

 

 

 

 

 

 

 

 

 

 

 

 

 

注:短视频参赛组别不用填写。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