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学校、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南昌市教育局转发的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堂教学操作材料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备字〔2019〕1号,详见链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做好强化使用培训工作,落实工作要求。
通知链接http://edu.nc.gov.cn/ncjyj/xjzx/201910/c0e8f90077c84254b7ed8c1b736c4da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