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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单位:超级管理员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

各高级中学:

        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和《江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赣教计字[200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高中学校电教教材代收费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18-2019学年度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进行年检。

        电教教材代收费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策,它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要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予以重视,使之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其专款专用,真正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要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落实对贫困生减负政策。对违规收取和使用电教教材代收费的学校,要坚决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收费资格,并予以通报。省电教馆将根据年检和审批情况报省教育厅公布2019-2020学年度收费学校名单。

   一、年检主要内容

1、装备是否达标;

2、电化教育开展是否正常;

3、有无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4、是否按设区市的要求进行了统筹;

5、是否按省有关规定购置电教教材;

6、自留部分是否按规定使用;

7、电教教材管理和应用是否达标

   收费学校有以上内容中的任何一项和未认真自查或未取得审批手续的视为年检不合格。

   二、工作要求

   1、学校自查

   各学校自查后认真填报《江西省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年检表》(附件1),新申请的收费学校填报《江西省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申请表》(附件2)。以上两种表格由县(市、区)电教站收齐后上报设区市电教馆。

   2、设区市(县)检查

   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年检内容对收费学校执行政策的情况和自查情况进行检查。设区市电教馆、县级电教站负责本辖区内收费学校的年检有关材料汇总,并将《年检不合格取消下年度收费资格学校统计表》(附件3)、《年检合格拟保留下年度收费资格学校统计表》(附件4)、《年检合格拟提高收费类别学校统计表》(附件5)、《新增代收费学校统计表》(附件6)四种表格上报省电教馆核查。

   3、省电教馆核查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综合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系统)中的数据对各收费学校(含新增代收费学校)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情况进行评价。设区市、县(市、区)电教馆(站)按学校的隶属关系负责在省电教馆的网上申报系统中对学校进行有关数据更新。省电教馆将根据各设区市检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对收费学校进行抽查。

   三、工作时间安排

   1、5月29日前为学校自查阶段。

   2、5月30日至6月18日为设区市检查阶段,6月19日前将检查报告和表格上报省电教馆。

   3、6月20日至6月30日,省电教馆将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    



相关省馆文件:http://www.jxdjg.gov.cn/ArticleHtml/2019/33846.html

附件:表格中附件1《江西省高中电教教材代收费年检表》、附件4《年检合格拟保留下年度收费资格学校统计表》一式四份上交

         附件下载

       

南昌县电化教育站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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