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
2.负责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3.负责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审核、办理户籍为本县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
4.具体负责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5.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