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全县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评价和学科教学业务管理;
2.在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教研部门的业务指导;
3.单独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教科所职能包括研究、指导、服务、管理四项;
5.力求以结合实际、推广经验、服务教学、促进课改为宗旨,在对全国尤其是教育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学习归纳的基础上,总结适合我县的课改模式,为我县教育教学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