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属学校:
2015年11月12日下午,县政府召开了南昌县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布置会,刘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排查登记工作,现对排查登记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时间范围
2013年1月1日-2015年10月30日期间的项目
二、排查范围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使用中央、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管理处(管委会)财政资金、政府性融资的项目。
2.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
3.包括新建、续建、扩建、改造、装饰工程及各类专业性工程。
4.凡在此时间段内,已立项、正在建设、竣工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登记。虽在2013年1月1日前竣工,但在该时间段内发生工程款支付情况的项目也要排查登记。
三、归口汇总
按照文件要求,学校建设项目由教育主管部门归口汇总,因此,县城投、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学校为业主的项目都要进行排查登记上报,不得疏漏。学校应主动与业主单位联系,填好排查登记表。
四、分类填报
排查登记表分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项目填报。
五、上报时间
将登记表(一)、(二)、(三)、(四)填好盖章,纸质表一式二份,于2015年11月18日前交到县教体局校建办,不得逾期不交,漏报项目。同时电子表发至南昌县校安办邮箱中(ncxxab@163.com)。
六、填报要求
1.登记表(一)中的填报单位应填业主单位名称并盖章,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不得漏填。
2.表中数据不得空着不填,如没有办理的应填写“无”。
附件:/fujian/editor/file/20151113/20151113110055_19228.doc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