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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校舍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单位:时间:2015-08-27浏览次数:

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范围内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校在2015年8月31之前对所辖中小学(含教学点)校园校舍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学校建筑设施特别是教室校舍的使用、改造建设过程的安全隐患,坚决拆除D级危房,特殊情况,不能拆除的,要进行封闭。经过改造或新建完工的校舍工程都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排查后形成自查报告盖章后在8月31日前南昌县教体局校建办

二、市教育局近期将组织四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进行专项督查。

1、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2、督查要求:一是严禁使用D级危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二是制定时间表,全面拆除现有D级危房;三是加强监督、适时通报D级危房拆除工作进度。

3、督查人员由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人员组成。

特此通知。

                                 南昌教育体育

                                 2015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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