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范围内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校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对所辖中小学(含教学点)校园校舍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学校建筑设施特别是教室校舍的使用、改造及建设过程的安全隐患,坚决拆除D级危房,特殊情况,不能拆除的,要进行封闭。经过改造或新建完工的校舍工程都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排查后形成自查报告盖章后在8月31日前报南昌县教体局校建办。
二、市教育局近期将组织四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进行专项督查。
1、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2、督查要求:一是严禁使用D级危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二是制定时间表,全面拆除现有D级危房;三是加强监督、适时通报D级危房拆除工作进度。
3、督查人员由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人员组成。
特此通知。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