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未成部2015年主要工作推进表内容,县未成部研究决定,近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为下一步研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提供可靠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的校园周边200米内(离学校围墙)。
二、排查内容:
1、必须配置:在临街中小学、幼儿园附近,是否按要求设置减速带、交通斑马线和网格线,主干道上的校门前方是否设立交通信号灯和“前方学校”等交通提示牌。
2、不应存在:校园周边200米内(离学校围墙)是否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室、歌厅、舞厅、卡拉OK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校园外围墙或校园内是否存在垃圾广告;是否存在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是否存在“三无食品”、恐怖、暴力、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谁的周边,谁排查”的原则,加强认识,认真排查,如不按时上报,视为无情况,由学校自行负责。
2、各单位下载《2015年南昌县学校周边环境问题排查表》样表,任何单位不得更改表格样式。于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报至县未成部。
3、村小由中心小学汇总到一张表内,再上传电子版到未成部邮箱,通过未成部工作群的一律不收,纸质表装订一并交县未成部。
4、上报时间:2015年4月10日之前,联系人:陶玄文、张志云。联系电话:85713009,县未成部邮箱:ncxianwcb@163.com。
附件:《2015年南昌县学校周边环境问题排查表》/fujian/editor/file/20150402/20150402160938_87964.xls
南昌县教体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