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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县教体系统的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波工作任务的通知
单位:时间:2014-03-13浏览次数: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体育馆、幼儿园),局各科、室、站: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波工作任务的要求,教体系统内近期工作任务经局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已明确:
一、各单位在3月20日之前制定好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方案于21日之前报送纸质稿(加盖公章)到局活动办公室。
二、根据《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推荐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南群组办〔2014〕4号)文件要求(附1),各单位在3月17日之前必须报送1名先进典型到局活动办公室,填写好《南昌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推荐表》,加盖公章后送局活动办公室。
三、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不能少于三天,报学习安排表,电子版发一份到局邮箱。
四、通过以座谈会、电话、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意见,3月31日前汇总好征求的意见。(盖章后一份和电子版,交到局活动办公室。)
五、4月1日,上交特色工作及活动小结。(盖章后一份和电子版,交到局活动办公室。)。
六、督导组与班子谈话,会近期安排时间,也请做好准备。
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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