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2016年小学初中入学信息补充登记通知
单位:时间:2016-06-13浏览次数:


2016年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信息补充登记通知

莲塘城区、象湖新城、银三角管委会住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新生家长:

为做好2016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工作,对因在外地幼儿园、小学毕业等各种原因未参加今年3月份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的家长及第一批信息采集核查结果网上公示信息采集有误需要补登的家长,我们将进行新生信息采集补充登记,请相关家长安排好时间,按照通知规定的要求做好新生入学信息补充登记工作:

一、补充登记时间:

2016622日至28日。其他时间不再进行登记。

二、补充登记地点:

参照2015年南昌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地段范围(按优先户籍后实际居住地)。

1.小学:幼儿园入小学统一到地段内小学进行信息采集补充登记和审核。

2.初中:小学毕业升初中统一到地段内初中学校进行信息采集补充登记和审核。

三、补充登记对象:

1.第一次信息采集(今年3月份)核查有误的新生(到原负责登记的小学、初中补充登记);南昌县教育信息网公布入学信息名单显示合格的不再登记。

2.第一次信息采集(今年3月份)从未登记过的新生。

3.补充等级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0831日前出生的儿童。201091日至1231日出生的儿童可作登记但不作主要入学对象,201012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作登记。

四、补充登记工作流程流程

1.信息采集:登记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参加学位分配和学籍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家长信息、户籍地址等信息必须与户口簿保持完全一致,房产信息必须与房产证(房管部门正式备案住房租赁合同、居住证)保持完全一致。

2.信息审核。采集过程中负责登记的教师初审,结束后登记的小学、初中学校复审,并统一进行电子信息汇总审核录入后。接收材料的小学、初中对学生填写表格、上交资料复印件、电子汇总表信息进行三对照,核对无误后将数据71日前报教育科,最后由县中招办统一组织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后进行网上公示。

五、补充登记需提供的证件:

新生入学登记时除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外,初中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非我县城区小学毕业生全国统一电子学籍(加盖校章)。小学还要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预防接种卡、出生证,具体为: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2.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户口本、军官(士官)证、部队公函、户籍关系不清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4.莲塘城区农业户口(含莲塘村委会、八一涂村的原老居住户、莲塘水产场等农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派出所核发的门牌证。

5.省、市驻我县企事业单位,(如橡胶厂、玻璃三厂、省送变电、民星集团等国营单位)因户口不在我县,常住房在莲塘,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居住公房的提供派出所核发门牌证)、工作证或下岗证、养老保险凭证。

6.县政府按政策规定安排的经适房、廉租房,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政府廉租房证(或合同)。

7.城区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提供户口本、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6331日),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

8.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的,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9.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提供户口本、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10.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城区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提供户口本、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截止到2016331日前1年及以上)。

11.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户口一时未能办理或正在办理的,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原户口本和户口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2.父母在我县具有经县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其小孩随父母一方(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在我县居住,提供户口本、企业证明、商务局证明、小兰工业园管委会证明、企业法人执照或企业任职通知、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

13.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提供户口本、用工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截止到2016331日前1年及以上)、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截止到2016331日前1年及以上)、外县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截止到2016331日前1年及以上)

14.符合规定的经商人员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提供户口本、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16331日前1年及以上)、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截止到2016331日前1年及以上)、外县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截止到2016331日前1年及以上)。

六、补充登记注意事项:

1.新生信息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如因提交信息不完整或有误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凡提供假房产证、假户口簿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处理。特别是对有多套独立房产、多个住址的学生,登记学校应做好指导工作,须由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自行确定提交唯一合法常住地址及证明材料。

2.房产权证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的,办理时间截止为2016331日,要求交付并具有由当地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入住证明),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车库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工商执照、用工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保、居住证、租房合同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331日。



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doc

初中一年级信息登记表.doc

2016年小学一年级信息已核实名单.xls

2016年小学一年级信息有错误名单.xls

2016年小升初信息已核实名单.xls

2016年小升初信息有误名单.xls



南昌县中招办

2016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