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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新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单位: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中小学生

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新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校、幼儿园、各科室站(馆)、有关民办学校:

为做好2015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新生信息录入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新生注册

(一)报送小学新生名单

各县直小学、中心小学于9月15日前将本校(中心小学以本乡镇为单位)小学一年级新招学生名单纸质稿(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稿报我局教育科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小学新生注册操作。联系人:郑茜,邮箱:jyk5714080@163.com(小学新生注册信息统计表见附表一)

(二)导入小学新生信息(由小学操作)

1.选择【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籍注册】,进入学籍注册页面,点击<学籍导入>按钮。首先点击<下载模板>按钮,下载学籍模板保存至本机,然后按照模板数据项要求填入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并保存。

2.点击学籍注册导入页面上方“选择excel文件:”右侧的<浏览>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处理好的模板文件。

3.选择“业务类别”为“小学新生注册“,点击<上传>按钮,即可完成上传操作。

此操作于9月30日之前完成。

(三)审核(学籍主管部门审核)

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对学校注册的新生进行核办。此操作10月10日之前完成。

二、小升初、初升高录取

小升初、初升高学生录取分两类情况,一类是本省小学(初中)毕业学生,一类是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学生

(一)录取本省小学(初中)毕业学生

该操作分两种情况进行操作,一类是公办学校,一类是民办学校。

1.公办学校录取本省小学(初中)毕业学生

9月25日前,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将经核实的小升初和初升高招生最终录取结果,导入学籍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设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招生计划数设置】,进入招生计划数设置界面,在此设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数。

(2)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学校操作)

如果该学校的招生人数与所设置的招生计划数不符,学校可以提出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

(3)核办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学籍主管部门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招生计划数变更核办】,在此核办辖区内学校提出的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

(4)批量EXCEL导入(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学籍系统)中将经核实后的初(高)中新生名单通过EXCEL批量导入各相关学校。具体操作流程:

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招生结果管理→excel导入】,弹出excel上传窗口,点击<浏览>按钮,选择填写完整的excel模板。选择完成后点击<上传>按钮,即可完成excel模板导入操作。

(5)个别学生导入(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若需要导入个别新生信息,可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招生结果管理→增加】,弹出招生结果维护窗口,在学校信息中选择录取学校和录取教育阶段后,在学生信息中填入录取学生的学籍号,系统将自动将该学生信息带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添加信息。如果需要连续添加,点击<保存并继续>按钮即可。

(6)录取学生(学校操作)

9月30日之前,待学籍主管部门将新生信息导入各学校后,学校进行录取操作。

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校录取新生】,点击“统一招生录取”,选择教育阶段“初中”或“高中”,选择左边学生名单,点击“招生录取”。即可完成录取学生操作。

(7)录取新生核办(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10月10日之前,市、县(区)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网上对各初(高)中学校统一招生最终录取的初一(高一)新生进行核办。操作流程: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招生结果管理】进入招生结果界面,选择初中或高中进行核办。

(8)普通高中录取注意事项

县(区)属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新生录取名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审核,批准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操作要求在学籍系统中完成招生录取。

2.民办学校录取本省小学(初中)毕业学生

民办学校以自主招生录取为主。具体流程:

(1)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操作)

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校录取新生→自主招生录取】,在“自主招生录取”页面中,选择“教育阶段”(初中或高中)和“年级阶段”(2014级),然后,点击“增加”按钮,填写“学生信息”(学籍号、姓名),再点击“添加并继续”……(按提示要求操作,完善毕业学校标识码等信息,最后点击“保存”)。此项工作必须于 9月20日之前处理完毕。

(2)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10月10日前,市、县(区)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网上对各初(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最终录取的初一新生进行核办。操作流程: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招生结果管理】进入招生结果界面,选择初中或高中进行核办。

(3)原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及时联系提醒原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对招收学生进行核办通过。

(4)调取新生档案(招生学校操作)

原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通过后,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调取新生档案】,选取学生名单,点击调档,完成调取新生档案操作。至此完成本省内跨市、跨县自主招录单个小学或初中毕业生的工作。

(5)民办高中注意事项:

市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统一招生名单中,南昌市城区毕业生(不含四县和湾里区)由市教育局根据中招正式录取名单在系统中直接导入,接收的省内非城区毕业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由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自主招生操作。

(二)录取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学生

主要采取“毕业后跨省就学”操作。具体操作流程:接收学校学籍管理员发起毕业后跨省就学申请→接收学校核办→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办→调取新生档案。

1.接收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操作)

选择【学籍管理->毕业后跨省就学->毕业后跨省就学申请】,点击申请后,根据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点保存结束。

2.接收学校核办(学校操作)

继续选择【学籍管理->毕业后跨省就学->毕业后跨省就学学校核办】,完成相关操作。

3.接收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核办(教育主管部门操作)

选择【学籍管理→毕业后跨省就学→毕业后跨省就学主管教育局核办】,进入操作界面。选择学生名单,点击“核办”,完成核办操作。

4.毕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核办(教育主管部门操作)

同上。

5.调取新生档案(学校操作)

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调取新生档案】,进入调取新生档案界面,选择新生,点击<调档>按钮,在弹出提示框点击<是>,完成新生调档操作。

三、其他问题处理

1.重复招生核办。(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如果有两所学校重复招生,需对重复招生结果进行核办。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重复招生核办】,选中需要核办的数据,点击<核办>按钮,弹出该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基本信息,以及其学校的处理意见,进行保存。

2.重复招生仲裁(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重复招生仲裁】,进入重复招生仲裁界面,进行仲裁操作。仲裁意见最多只能有一条核办通过,其他均默认为核办不通过;也可以全部为核办不通过。

3.外地就读学生核办(学籍主管部门操作)

外地就读学生是指本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前往外县(区)或者本区域高中阶段学生前往外市就读。对于外地学校提出的入学申请,由学籍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外地就读学生核办】,进入外地就读学生核办界面,选择需要核办的信息,点击<核办>按钮,完成核办操作。

4.无学籍学生补录信息

各学校招收的学生如之前在学籍系统中没有录入信息,或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录取的初中复读生,则需由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提出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并填写补录学生名单(见附表三)。于10月15日之前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报我局教育科,再由我局统一向省教育厅申请后处理。

联系人:郑茜,邮箱:jyk5714080@163.com

四、新生分班(学校操作)

学校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后,需在学籍系统中完成新生分班操作,并将新生分班数据导出系统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届时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各学校的新生下发学籍辅号。

分班操作分为批量导入分班和手动选择分班,具体操作:

(一)批量导入分班

1.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年级阶段→EXCEL导入分班】,下载未分班学生模板至用户电脑。

2.打开“未分班学生模板”,在模板中填入系统中已有的班级(注意:班号规则为4位入学年份+1位学段编号+2位班级编号,其中学段编号为1-小学,2-初中,3-高中,如2009101代表小学2009年入学的一班。在系统中创建班级时,班号按规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在班级信息中可查询。)。

3.选择文件→另存为→保存类型:excel格式文件→点击保存。 

4.浏览文件→上传模板,完成excel模板导入操作。

5.左侧选择年级阶段,右侧选择新建班级信息,即可查到导入的学生信息。 

(2)手动选择分班:

选择【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左侧选择年级阶段(显示出村小转入的未分班学生信息)——右侧选择班级信息——点中间“分班”按钮,右边即可显示转入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全国学籍系统首次联网招生录取工作,为应对学籍系统高峰期的运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录取工作,安排计算机技术人员辅助,确保我市完成好此次系统录取工作。

2.相互配合,积极协调。这是全国学籍系统首次联网录取工作,但考虑到系统并未与招生管理部门系统相连接,录取数据处理及录取程序操作都较为复杂,尤其是面对异地生源的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属各级学校通力配合。对需要与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配合完成的工作,要主动沟通、积极协调。

3.耐心细致,确保无误。负责次此全国学籍系统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招生录取时,一是要耐心细致,确保数据的准确;二是要熟练掌握整个操作程序,保证操作的每一步骤无误;

4.抓紧时间,按时完成。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义务教育招生要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普通高中新生招生工作要在10月15日前发起,10月16日将关闭普通高中招生功能,请各中小学校务必按此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附表一:全国学籍系统小学新生注册信息统计表.xls

附表二:小升初或初升高招生结果.xls

附表三:提交中央查重的在校生学籍注册信息模板.xls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O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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