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县直各校、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关于做好二〇一二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关于做好二〇一二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doc(南教体[2012]25号)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