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民办无证办学行为的通知》洪府厅字[2008]179号文件精神,现将《南昌县开展清理整顿民办无证办学行为调查摸底表》(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中心小学于7月31日之前将纸质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上交教育股(教育股邮箱:jiaoyugu@ncxedu.cn)。
附件:南昌县开展清理整顿民办无证办学行为调查摸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