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以来
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统计的通知
全县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技术装备站下发的《关于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施以来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统计的通知》(赣教装字[2007]25号),了解我县教育装备在新机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装备工作动态,推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现对全县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等学校进行一次2007年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统计,请各校认真执行。
一、各学校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配合前段时间的教育经费摸底工作,尽快组织和部署,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二、统计单位是乡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公办中小学校。学校统计表(附件)中的指标数应是2007年上半年学校购置有关教育技术装备的实际经费数。
三、统计工作由学校报表开始,学校、县逐级上报,各校请务必于2007年10月10日之前将统计表交于南昌县电教站。
联系人:周优钢 电话:5713223
我县将所有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统计表(附件)收齐后,将送至省教育技术装备站管理科。
南昌县电化教育站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