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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单位: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时间:2013-04-23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银三角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为有序做好支持四川芦山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现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未经批准近期原则上暂不自行安排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对于灾区确有需要的,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和灾区的需要统一作出安排。
      2.对社会各界有捐赠意愿的,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重点满足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由民政部门协调,有组织地运往灾区。
      3.非紧急救援人员、志愿者、游客等各界群众在现阶段尽量不要自行前往灾区,以支持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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