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幼儿园: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为活跃春节县城群众文化生活,喜迎新年到来,营造我县社会经济赶超进位、拼争全国五十强县市的热烈氛围,展示教体系统和谐发展师生团结奋进的时代风采,县教体局决定于2012年春节期间举办第十届“教育之春”专场文艺晚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孙小九
副组长:李贵春、胡金金、范海权、石林根、杜海云、刘文华
成员:李晓华、万友保、张海珍、罗瑞南、肖守春、涂彦、张超、邹闯、各涉演单位负责人
一、 参演单位: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幼儿园
二、 节目上报审核时间:
2011年12月16日前上报
2011年12月22日---23日审检
三、 参演节目内容要求:
各单位必须参加会演,要求主题鲜明、爱党爱国爱家乡、爱生活等积极健康向上的文艺精品,形式多样丰富, 演技得体大方。
四、 注重节目创新,本次演出将给予评奖鼓励,设一、二、三等奖及指导老老师奖,颁发证书。
五、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落实具体参演工作,做到优质安全参演,。
六、 演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南昌县教体局第十届“教育之春”
晚会筹备组
20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