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各县直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南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县检查组并定于9月28日-29日对我教育部门进行检查,请你们按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情况;
2、各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及进行法制教育的情况;
3、准备好相关材料及书面汇报材料。
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