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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新技术教育应用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单位: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时间:2006-02-13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新技术教育应用费

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这是《江西省中小学新技术教育应用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转发给各学校。各校如要收取新技术教育应用费,必须通过县物价局、县教体局的共同验收方可,请需要验收的学校于二月二十日前向电教站提出申请。[upload=doc]UploadFiles/20062151651652.doc[/upload]

江西中小学教育技术设备评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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