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依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活动的通知》,南昌市语委办决定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下简称“示范校”)建设活动。具体详见附件。需要申报的学校请及时跟南昌县语委办联系(联系人:万根云15979028827)
附件:南昌市语委办文件
南昌县语委办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