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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单位: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及江西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南昌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南昌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1.南昌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南昌县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南昌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县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4年9168:00-24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4.“身份证明”处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图片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图片;南昌县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已核验的在线学籍信息或学校在读证明)。身份证不能代表户口簿,上传视为无效。

5.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加入对应学段的QQ群,群中昵称改为“网报号码”群号为:436081178(小学);861899316(高中、中职);667365704(初中、幼儿园)。

(二)网上办理

南昌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确认方式采取网上办理,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资料,无需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后台的审核状态和留言。材料审核时如出现问题,请申请人根据网报系统留言提示进行操作。

(三)体检

网上确认通过将会在网报系统中留言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申请人在QQ群中通过小程序预约体检时间和下载电子体检表(不需要提供纸质体检表),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申请人须在预约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认定。

1.体检时间:9月29日—30日(暂定)

具体时间将会在网报系统中留言和《体检注意事项》在QQ群中发布

2.体检医院:南昌县人民医院

3.体检结果:体检后申请人通过QQ群里的小程序下载体检表结果,并由申请人及时将本人体检表结果PDF上传到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报名系统中核验。

4.申请人体检当天将《体检注意事项》(届时见QQ群,写好相关信息,贴好与网络报名同底的近期彩色白底一寸照片)交南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四)证书发放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证书由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发放,发证时间为12月底,具体时间将在QQ群中发布。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体检合格后,证书由南昌市教育局发放,具体安排以南昌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2.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3.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咨询电话:0791-85714049

5.请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密切关注QQ群中的相关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南昌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

          2.南昌县2024年下半年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高校)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微信公众号: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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