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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
单位:学前办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

各乡镇学校、幼儿园:

为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南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洪教义教字[2016]16号)、《南昌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教体[2016]14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幼儿园自愿申报经教体局认定,同意将以下16所幼儿园评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详见附件)

关于公布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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