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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昌市财政局“五个明确”做好追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信息化管理工作》
单位:基财科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精神,充分借助信息系统对绩效管理的促进作用,确保财政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效率,近日,南昌市财政局正式将所有年中追加项目资金纳入预算绩效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一是明确管理范围

除部门预算及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外,所有年中从市级财政追加的项目资金均须纳入绩效目标信息化管理。

二是明确管理原则

一方面要全面覆盖,严格把关。要确保所有追加项目资金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全过程开展绩效管理,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责任主体意识。同时,又要加强审核,提高其编制质量,必要时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另一方面要权责对等,约束有力。按照“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分配机制,明确各方绩效目标管理职责,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得追加资金。同时,通过激励约束机制,保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资金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明确审核形式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于追加金额50万(含)以内的,由项目单位在系统中编制绩效目标,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直接提交至预算科。对于追加金额超过50万的,由项目单位在系统中编制绩效目标,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财政绩效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至预算科。

四是明确审核内容

绩效目标审核内容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一是完整性审核。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二是相关性审核。绩效目标的设定与项目实施规划是否相关,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三是适当性审核。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四是可行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综合考虑成本效益,是否有必要安排财政资金。

五是明确管理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绩效”的原则,明确要求主管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做好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绩效指标。一方面要加强管理,严控追加。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坚持带头过“紧日子”思想 严格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精神,上半年原则上不安排对市级预算单位追加经费。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注重质量。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追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日常监管,指导和督促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做认真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发现偏差,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外,要加强考核,规范行为。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纳入年度考核,并与内部科室(所属单位)及个人评优评先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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