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昌县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及新生报名公告
莲塘城区、象湖新城、银三角管委会住户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家长:
为做好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南昌县中招办将安排学校对城区住户子女进行信息采集及报名工作,敬请广大家长相互转告、密切配合。
一、信息采集及报名安排:
(一)信息采集对象与时间:
1.信息采集对象:
1)小学一年级:2021年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根据学校容量情况可作登记但不作主要入学对象,2015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作登记。
2)初中一年级:2021年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当年小学毕业生。
2.信息采集时间:7月20日至7月23日;
(二)新生报名时间:
1.第一批为8月2日-8月5日,
2.第二批为 8月24日-8月28日。
二、信息采集及报名地点:
1.拟入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新生,符合入学信息采集条件,请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2021年招生地段范围(详见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www.ncxedu.cn)内的学校或学校公众号公布的线上采集方式进行信息采集;
2.信息采集后,符合条件的新生依据学校审核通过并公告的预录名单,携带相关证件到预录的地段学校报名。
三、信息采集需提供的证件:
初中新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小学新生要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学生预防接种卡、出生证;另根据信息采集对象情况不同还需相关证件,具体为:
1.小孩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地段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孩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地段范围内的提供户口本、房产权证等。
2.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户口本、军官(士官)证、部队公函、户籍关系不清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父母在我县具有经县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企业证明、小兰工业园管委会证明、县招商局证明、企业法人执照或企业任职通知、户口本、房产证或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这两种情况的材料提交到县中招办。
3.小孩及其父母户口(小孩或其父或母户口)在学校地段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孩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提供户口本、房产权证等。
4.莲塘城区农业户口(含莲塘村委会、八一涂村的原老居住户、莲塘水产场等农村户口)的小孩,提供户口本、房产权证或派出所核发的门牌证等。
5.省、市驻县企事业单位(如省送变电、民星集团等单位)子女就学,因户口不在我县,常住房在莲塘,提供户口本、房产权证(居住公房的提供派出所核发门牌证)、工作证或下岗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6.县政府按政策规定安排的廉租房住户子女就学,提供户口本、政府廉租房证或合同等。
7.城区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提供户口本、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房产权证或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的租房合同等。
8.小孩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地段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孩本人)在学校地段范围内的,提供户口本、房产权证等。
9.小孩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属于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孩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象湖新城)无房产,提供户口本、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
10.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户口一时未能办理或正在办理的,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原户口本和户口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11.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本、用工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的租房合同、外县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等。
12.符合规定的经商人员子女,提供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的租房合同、外县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等。
13.小孩及其父母属本城区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城区无房,户口地址不在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且属于该地段范围内,提供户口本、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的租房合同等。
14.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产权证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前(如为购房合同的,签定时间必须为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5月31日,且2021年5月31日前已交付入住3个月以上)。户籍未在学区的,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县行政审批局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5月31日。特别是对有多套独立房产、多个住址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自行确定提交唯一合法常住地址及证明材料。
四、特别说明:
1. 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家庭持有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且房产于2021年5月31日前已交付并实际入住,提供购房合同、水电燃气费缴纳凭证(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
2.每位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信息核查结果一经确认就不再更改,重复登记无效,信息核查结果有误可依据通知要求再次补充登记(补充登记时间和地点将在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在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中,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供虚假证件的该新生入学不作地段范围安排,后果由家长自负。
4.现已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学生不得进行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隐瞒事实致使小孩重读,导致学生本人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无法注册或产生问题学籍等情况的,后果自负。
5.房产持证人属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但户口地址不属于城区的不作为划片招生入学排序依据。
6.凡提供租房合同或提供持证人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房产的,经房管部门查实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本县城区另有房产的一律按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实际住房为准。
7.本次信息采集按2021年招生政策(见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和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由相关学校按政策按2021年南昌县城区学校地段范围进行。
8.以上要求如与《2021年南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相冲突,以文件为准。
五、学校信息采集流程:
发布张贴公告(工作人员)→分发表格(采集学校)→填报信息(家长)→上交表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家长)→初审表格、证件(工作人员)→资料存档并确认信息(工作人员)→信息确认汇总并公告录取名单(工作人员)。
六、民办学校招生按2021年南昌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见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
七、咨询电话:85714080 85712773
南昌县中招办
2021年7月9日
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