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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公办园与民办幼儿园合作办园 的通知
单位:学前办时间:2019-12-06浏览次数:
各学校、幼儿园:

为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园,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根据《南昌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文件精神,经幼儿园申报,县教体局实地查看后,决定转办一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与乡镇公办园以合作办园的形式办成公办园,成为乡镇公办园分园,现将园长、骨干教师及幼儿园名单公布如下:

关于乡镇公办园与民办幼儿园合作办园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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