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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单位:电教站时间:2019-05-06浏览次数:

为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夯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安全,让家长和社会放心。根据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秋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洪食药监字〔2018〕39号)精神。南昌县局从3月12日起对全县各大中院校、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展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根据市食药监管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分成2个组专项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在组织领导上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中,我局专项检查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以下几个点进行了检查。一是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亮证经营;二是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三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四是采购食品是否索证索票;五是每餐是否按规定留样;六是食品台账建立情况;七是是否有正常使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设备;八是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九是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十是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情况;十一是食堂环境卫生情况等内容。在检查过程中,由学校分管食品安全人员陪同,要求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至醒目处,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上岗,并要求食堂承包商提供所用米、面、油、鲜肉、调料的检验合格报告和检疫合格证,同时查看每餐留样食品和记录以及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并查看了冰柜内生熟食品是否混放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向被查学校提出书面“监督意见书”,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严重的下发“责令整改书”,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确保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和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执法车辆65车次, 检查了中小学(含托幼机构)学校食堂51家,其中中小学食堂8家,幼儿园食堂43家,《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100%,学校食堂从业人员256人(持证上岗率90%,部分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补办中);签订了“监督意见书”84份,“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南昌县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8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8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8份。查处违法行为2起,正在立案调查。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不注意个人卫生;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以及部分从业人员健康证正在过期补办中。

2、食品留样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留样品种不齐,留样标签不全,留样份量不足100克,留样时间没有达到48小时以上,样品没有做到专用冰箱冷藏存放。

3、部分学校缺乏防蝇防尘设施、紫外线消毒设施、洗消保洁设施、冷藏设施等必要的卫生设施;部分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4、食品采购、验收台帐建立不全,食品库房摆放零乱。少部分学校库房物品摆放零乱,严重食杂不分,原材料落地堆放未离墙离地。部分学校食品采购台账存在缺项或者记录不及时情况,食品索证索票不完整,特别是部分农村学校的食品采购台帐还有未记录的现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很难查明事故原因。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落实“两个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重点督促各监管所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指导学校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改造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能力,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工作重心下移,关注农村学校食品安全。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农村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制作宣传画、发放食品安全手册等形式,宣传科学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3.督促各学校加强对食堂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和进货渠道的管理,严防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和食品原料进入校园。

4、强化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和监督频次,督促完善基础卫生设施,力争使农村学校卫生饮食不安全因素降至最低限度;对各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学校进行整改并落实到位。

 

南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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