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
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各县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因我县校(园)长任职情况变动较大,为了切实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培训工作,需要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以便适时开展培训,请各学校按要求对本单位的统计对象进行统计上报:
一、统计对象:
1.乡镇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正、副校长(填写附件1);新联学校、向阳学校、幽兰学校、渡头学校等有村小校长的填写在附件3;
2.各乡镇中心小学(分2个层次填写):
①中心小学正、副校长(填写附件2);
②各村小校长、幼儿园园长(填写附件3);
3.县直学校(幼儿园):县直学校正、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幼儿园正、副园长(填写附件4)。
二、统计要求:
请各学校按统计表要求分学校类别如实填写,于5月10日中午十二点前完成(未按时交的按未完成任务记载),电子稿报南昌县教师进修学校,纸质稿一式两份待查,电子稿发至:ncxjsjxxx@126.com
联系人:培训处 熊 伟 联系电话:85722830
附件1:南昌县中小学校长培训情况统计表(乡镇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附件2:南昌县中小学校长培训情况统计表(乡镇中心小学)
附件3:南昌县中小学校长培训情况统计表(乡镇村小、幼儿园)
附件4:南昌县中小学校长培训情况统计表(县直学校、幼儿园)
南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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