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 围绕广大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上级反映教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指导全县教科体系统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并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活动;
4. 负责教育红十字会、职工扶危济困、金秋助学等方面工作;
5. 协助教科体局党委管理全系统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 负责本系统全国、省、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7. 加强工会的对外交流,发展同兄弟单位的友好关系;
8. 承担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县总工会及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