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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教科体系统预防溺水安全应急预案
单位: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

为了强化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技能,按照“安全第一,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遏制学生突发溺水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成立教科体系统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挥教育系统防溺水安全工作,研究部署处置对策和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

 :胡金金  南昌县教科体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范海权  南昌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杜海云  南昌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刘文华  南昌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喻美林  南昌县教科体局主任科员

石林根  南昌县教科体局主任科员

 :胡云其  南昌县教科体局办公室主任

丁小省  南昌县教科体局人事科科长

肖守春  南昌县教科体局教育科科长

李华文  南昌县教科体局基财科科长

廖志斌  南昌县教科体局综治监察科科长

张海珍  南昌县教科体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协调处置防溺水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廖志斌同志兼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相应成立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以单位一把手为核心的防溺水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教科体系统协调高效的防溺水联动机制。

二、应急响应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设法营救或向外界求助,同时报告学校。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该安排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同时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采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尽一切可能对溺水者进行营救,尽快救治溺水者,尽可能减少伤亡程度。

4.迅速通知溺水者家长。

5.采取初步处理措施后应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救治。

6.经医疗或公安部门证实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省、市、县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及时制订本校防溺水应急预案,全力抓好夏季防溺水等安全工作。

2. 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度,提高安全认识,强化领导,落实分工,细化措施,夯实职责,确保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3.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教职工中落实2—5名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男教职工兼任学校防溺水巡查员,并与当地政府、公安、镇、村、组及学生家长建立防溺水监管安全体系.积极创建大社会、大安全、大稳定、大和谐的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监管格局,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4.畅通信息,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坐班制度.一旦发生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按要求报告并积极妥善进行应急处置。绝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对值班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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