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单位:万根云时间:2018-07-23浏览次数:

各乡镇学校,县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省语委、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赣教语〔20182号)、市语委、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洪教语字〔20184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我县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促进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并制订《南昌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请各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私立学校要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发挥学校特色,扎实做好本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南昌县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2.南昌县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3.中小幼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7月1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