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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县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单位:时间:2018-03-29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南昌县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县直中学,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和《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576号),以及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保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2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6号)以及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实施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南昌县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录取办法》,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并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南昌县2018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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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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